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其数字化转型进程关乎产业升级全局。2025年1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法配套实施措施(试行)》(以下简称《配套措施》),旨在细化落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法》要求,为中小企业提供更清晰的政策指引和更有力的支持。📌
《配套措施》围绕“引导、服务、赋能、保障”四大方向,提出了多项具体举措:
设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对采购国产化云服务、工业软件及关键设备的中小企业给予最高30%的购置补贴。同时,对数字化转型投入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
依托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区域性、行业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上云用数赋智”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单打独斗的成本和门槛。
鼓励龙头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开放场景、共享资源,推动形成“以大带小、以强扶弱”的协同转型生态,特别在重点产业链集群优先试点。
发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评估指南》及细分行业标准,建立全国统一的转型成熟度评价体系,为企业自评和政府精准施策提供依据。
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工匠培育计划”,联合高校、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定向培养和在职培训,并鼓励地方政府对培训费用予以补贴。
《配套措施》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政策体系进入精细化、实操化阶段。它通过“真金白银”的补贴、普惠化的服务、生态化的协同和标准化的引导,直击中小企业“不敢转、不会转、转不好”的痛点。
展望未来,随着《配套措施》在各地的落地实施,结合龙头企业的技术赋能和协会组织的桥梁作用,预计将极大激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内生动力,加速我国产业数字化进程,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