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国家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促进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通过系统性举措,深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供给侧改革,着力破解长期困扰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该《计划》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层面对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注入强劲动力。
《计划》明确提出,到2027年,要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响应快速、风险可控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服务体系。其核心目标聚焦于:
为实现上述目标,《计划》部署了五大关键行动:
💡 强化平台枢纽功能:整合税务、市场监管、社保、司法、水电等更多维度的公共信用信息,以及企业经营信息,构建更全面、动态的中小企业信用画像。
💡 推动平台与金融机构系统深度对接:实现融资需求智能匹配、信用信息高效查询、授信审批流程线上化,提升融资效率。
💡 扩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规模: 明确要求其新增业务中,单户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占比不低于80%,并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
💡 优化地方政策性担保体系: 鼓励地方政府建立或完善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对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信用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 鼓励银行开发基于大数据风控、产业链供应链、知识产权、特定场景(如科创、绿色、普惠)的纯信用贷款产品。
💡 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集合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 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提供公益性信用管理辅导。
💡 建立包容审慎的信用修复机制,为有轻微失信行为但能及时纠正并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修复途径。
💡 强化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央行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定向支持金融机构发放中小企业信用贷款。
💡 优化监管考核:将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的成效,特别是信用贷款投放情况,纳入监管评价体系。
同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宣布其第三期基金已完成首批子基金和直投项目的签约仪式。该期基金总规模300亿元人民币,将重点投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前沿科技领域初创企业以及符合国家战略导向的中小企业。此举将与《国家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促进计划》形成“股债联动”效应,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全面的资金支持。
《计划》发布后,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多地迅速响应,表示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
这些地方配套措施将进一步细化政策落地路径。
《国家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促进计划》的发布,是国家层面系统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关键一步。通过构建“信用赋能融资”的新模式,打通信息壁垒,强化风险分担,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该政策有望从根本上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降低融资门槛和成本。配合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资本助力,以及地方的积极落实,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将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动能。广大中小企业应积极关注政策动向,主动加强自身信用管理,用好政策红利,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