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萌老师回答:
可以。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陈秀仪老师回答:
如果是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
吴迎春老师回答:
根据法律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陈秀仪老师回答:
知识产权一般侵权行为的处理:一般由当事人就侵权进行协商处理。若产生纠纷,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行政机关处理,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且当事人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予以相应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陈秀仪老师回答:
如何申请版权保护:1、提交申请表;2、版权中心接收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核;3、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未通过的需要补正或撤销申请;4、版权中心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5、审核通过版权中心予以登记并办法登记证书并公告。法律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八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吴迎春老师回答:
申请商标代理机构的流程是:1、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3、符合条件的,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公开通报,并记入其信用档案。法律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商标局备案: (一)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 (二)报送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三)报送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商标代理机构违反商标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公开通报,并记入其信用档案。
王萌老师回答:
著作权是版权,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王萌老师回答: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申请行使专利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符合法律规定的不授予专利的情形;未按要求修改专利申请文件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吴迎春老师回答:
专利强制许可的条件:(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专利公共服务,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
王萌老师回答:
下列情形下不予受理专利申请:1、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如,未使用中文、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的;2、材料不齐全的;3、外国人未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