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绪才老师回答:
低保是否可以享受一辈子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只要是符合低保的标准和要求,用户就是可以享受到低保的保障的。低保的享受时间是没有限制的,只要是符合条件即可一直享受。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1)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2)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4)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5)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6)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吴迎春老师回答:
若工伤员工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到后,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直至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张绪才老师回答:
法院冻结工资卡单位一般不会知道。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工资卡是需要作出裁定并通知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的。所以只有案件的当事人才会收到法律文书,单位收不到扣划通知书,自然也无从知道员工的工资卡被冻结。除非单位也是案件当事人或者收到了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李令秀老师回答:
上班没打卡不给工资不合理。劳动者付出劳动就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员工上班忘记打卡,但是仍然提供事实劳动,也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企业也有义务支付这一天的工资,否则就是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对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吴迎春老师回答:
农村申请低保的条件具体如下:1.家庭成员户籍均属本区,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可由家庭任一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2.家庭成员户籍均在本区但不在同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3.家庭成员户籍既有本区又有非本区的,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可由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李令秀老师回答:
10天的育儿假是强制执行。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规定在全省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标准和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张绪才老师回答:
国家产假规定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李令秀老师回答:
具体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吴迎春老师回答: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几天是有工资的,只要付出了劳动,就有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张绪才老师回答:
被公司辞退,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除了工资之外,单位解雇是否有补偿,分以下三种情况:1、违法解除。单位辞退你,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2、合法解除。用人单位有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无过失性辞退,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3、无补偿合法解除的情况。如果你存在过失性辞退的情况例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判刑等情况,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你补偿或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