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绪才老师回答:
结款时间是不确定的,关健要看对方是否能按协议履行。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如果双方达成协议的,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制作调解书,该调解书向当事人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如果对方能履行调解书的,则应在调解书所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的款项,当事人也就能按时拿到钱;如果对方不履行调解书记的,则当事人就无法按时拿到钱,还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方式处理,具体什么时候能拿到钱还要看法院的执行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吴迎春老师回答:
公司不帮职工交社保属于违法行为。1、企业中工作企业不帮员工缴纳社保的话是违法的,一般企业会强制帮助员工缴纳社保。社保是属于国家强制险,企业必须按时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保。当然也存在着一些企业为了节省费用,从而铤而走险,并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按时缴纳社保。其实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企业会因为这种行为,从而受到一定的处罚。2、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首先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 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李令秀老师回答:
公司停缴社保,劳动者可以催告其及时缴纳。如果公司不按时足额缴纳的,则可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对其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公司仍逾期不缴的,则可以由有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幼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拔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张绪才老师回答:
申请工伤认定六十天下来结果。法律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果所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的,可在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吴迎春老师回答:
公司要求上夜班,若公司在员工入职时并未告知员工需要上夜班,现在要求员工上夜班,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员工不愿意的可以拒绝变更劳动合同,并向公司说明理由。若公司强制员工上夜班,处理方法如下:1、当事人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或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反应举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是有权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的;2、单位虽然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是应当同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的同意。至于白班和夜班或者三班倒这样的特殊事宜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体现;3、如果没有体现即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单位单方面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很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追究单位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李令秀老师回答:
干半个月应得到相应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有权根据劳动的天数获得相应的报酬,无论工作天数为多少,用人单位都必须支付相应的报酬。单位不发放工资时劳动者可以: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4、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收到仲裁裁决书之后,如果超过十五天不诉讼的,那么就丧失起诉的权利。如果一方不起诉又不执行仲裁作出的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绪才老师回答: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的情形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吴迎春老师回答:
名下有车是否可以申请低保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家庭拥有价值在5万元以上,且能正常使用的家用小汽车、大型农机具的,赠予除外,不属于扶贫对象,不能享受低保。(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低保户名下可以有车。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李令秀老师回答:
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给留一部分生活费。法院冻结应该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法院应当对申请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张绪才老师回答:
法院冻结工资卡单位一般不会知道。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工资卡是需要作出裁定并通知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的。所以只有案件的当事人才会收到法律文书,单位收不到扣划通知书,自然也无从知道员工的工资卡被冻结。除非单位也是案件当事人或者收到了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