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绪才老师回答:
建筑备案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李令秀老师回答:
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的,没有强迫的情况,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是主从关系。补充协议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原合同中存在的漏洞或没有进行约定的内容。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必备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补充协议的内容是主合同的非主要内容,主要用于补充主合同中未规定的质量、价款、报酬或者合同履行地点等事项,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补充协议的生效要件与主合同的相同,要求双方的主体适格,是签订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并且补充协议的规定符合合同法的规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张绪才老师回答:
口头委托代签的合同经合同当事人认可的,有效。委托形式有口头委托和书面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口头委托是“书面委托”的对称,是以口头形式委托授权的代理。口头形式灵活、简便,便于当事人采用。但口头形式因为没有书面凭据,发生纠纷往往很难查证。重大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一般都应采取书面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李令秀老师回答:
房地产合作开发建设合同的表现形式:一.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商提供技术和资金以双方名义共同开发。然后按照双方约定比例并对自己名下的房屋进行使用和销售。二.已经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当事人投入资金和技术以土地使用权人的名义进行开发。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张绪才老师回答:
合同是可以双面打印的。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李令秀老师回答:
个人印章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可以代替签字的。如果在实践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取得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而不是私人印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张绪才老师回答:
买卖合同是债权合同,买卖合同使得合同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了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债权合同的范围。当事人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债权债务,买受人应当及时支付价款,出卖人及时交付标的物。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