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令秀老师回答: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张绪才老师回答: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票应当满足的条件是: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等。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报送募股申请和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张媛老师回答:
股东可以提起代表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股东已经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二者均不提起。只有经过前置程序,法定股东才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张媛老师回答:
公司合并,若是吸收合并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的,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张绪才老师回答:
公司并购一般会导致公司股价上涨。股票价格上升大多发生在企业并购公告发布之前。在企业并购公告发布之后,股票价格上升态势通常会逐渐趋缓,甚至反转下跌。并购企业的实力及其所属行业对其股票价格波动产生重要影响。混合并购对并购企业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最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李令秀老师回答:
公司并购的主要类型有: 1、以目标公司管理层是否合作可划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 2、以产业特征可划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3、以实现方式可划分为承担债务式、现金购买式和股份交易式并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张媛老师回答:
公司如果注销了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当清偿未还的欠款。因为公司注销之前应当进行清算,没有依法清算的,清算义务人应当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张绪才老师回答:
公司小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债务与股东无关,除非公司与股东财务混同,在公司人格被否认的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李令秀老师回答:
公司法人可以没有股份。公司法人即公司,一般是不持有公司股份的。但是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情形的,公司可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项、第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因前款第项、第项、第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于第项、第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项、第项、第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项、第项、第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张媛老师回答:
中小微企业可以上市,但是需要满足上市的条件,条件包括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比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持续的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可以上市的。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