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绪才老师回答: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票应当满足的条件是: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等。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报送募股申请和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李令秀老师回答:
中小企业上市条件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张媛老师回答:
上市公司股票上市条件包括: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司发行股份的总额的比例为10%;公司在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张绪才老师回答:
企业上市的条件是: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等。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李令秀老师回答:
公司的欠款,法人应当承担偿还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张媛老师回答:
如果法院作出了判决,但是公司没有履行义务,也没有进行清算就注销了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执行以下人员的财产: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项、第项、第项、第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张绪才老师回答:
个体工商户可以变更地址。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登录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网站,下载并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表》;2、准备好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3、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一起提交到工商登记机关窗口;4、工商登记机关接收申请后,进行审查核实,如无异议,变更登记即可完成。 法律依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的,应当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张媛老师回答:
隐名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一般只要足额出资,不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就不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李令秀老师回答:
隐名股东不可以要回出资。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5、隐名股东出资的标的主要为货币、不以登记为产权转移形式要件的实物、权利、技术等。隐名股东虽然未经工商登记,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投资人的出资,因此只存在隐名股东补办手续的问题,而不存在其股东资格否认的问题。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隐名股东既然享受了公司的收益,那么其同样要承担公司经营的风险和责任。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张绪才老师回答:
办理养殖场营业执照需要具体如下:1.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选址要通过审批。2.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3.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4.办理工商登记。5.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二十二条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