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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进项税不能抵扣!90%企业都踩过的坑

2025-12-22 13: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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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企业老板,你是否曾因一张发票无法抵扣而心疼?是否在税务稽查时被要求补缴税款还一头雾水?别慌!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那些看似能抵扣、实则被税法“拉黑”的进项税,帮你避开90%企业都踩过的坑!

🔥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

举个🌰:某制造企业购入一批钢材,其中30%用于建造自用仓库(属于非应税项目)。财务人员若将全部钢材的进项税申报抵扣,就踩了大雷!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用于简易计税、免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避坑指南:企业需严格区分应税与非应税项目,按实际用途拆分抵扣金额!

🚫 二、与“免税收入”相关的进项税

某农业公司销售自产蔬菜(免税),同时兼营食品加工(应税)。若将购买化肥、种子的进项税全部抵扣,税务局一定会找上门!专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必须做转出处理

📌核心要点: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不得抵扣,企业需建立分项目核算体系!

🎁 三、“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隐藏陷阱

行政部采购200份中秋礼品送给员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老板用公司资金购买奢侈品自用…这些场景的进项税能抵扣吗?绝对不能!

⚠️法规依据:财税〔2016〕36号文明确规定,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需全额转出。哪怕发票开的是“办公用品”,实质违规仍会被追责!

💸 四、“非正常损失”的抵扣雷区

仓库因管理不善导致原材料霉变?生产线被盗?这些“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需立即转出!某食品厂因暴雨淹毁库存,财务人员误以为属于“不可抗力”未做转出,结果被追缴税款+滞纳金!

🔍关键解读:只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才无需转出进项税,管理责任事故必须转出!

📑 五、凭证不合规的“无效抵扣”

这些常见凭证问题会让抵扣资格失效:

  • 发票购货方名称填写不全(如缺“有限公司”字样)
  • 运输发票未注明起运地、到达地
  • 农产品收购发票未附销售方身份证明

某贸易公司因发票未填开户行信息,78万进项税被认定为无效抵扣,损失惨重!

🚨 六、特殊业务的“抵扣禁区”

这些业务极易踩坑:

  1. 员工餐饮、KTV等业务招待费(除住宿外)
  2. 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
  3. 租入不动产的装修费(需按2年分期抵扣)

💎 结语:合规降本才是真精明

税务稽查越来越智能,靠“投机”避税的时代早已结束。建议企业:

  1. 建立进项税抵扣三级审核制度
  2. 每季度开展税务健康自查
  3. 借助“牛企老板俱乐部”等专业平台更新税务知识

记住:省下的税是纯利润,但合规的税才是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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