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连续三个月业绩垫底,公司直接发了《解除通知》,结果被仲裁判赔8万!”
“李经理依据末位淘汰制优化团队,却被员工集体起诉赔偿金!”
这样的案例,每天都在真实上演。很多老板和管理者想当然地认为:“绩效不合格=可以辞退”,殊不知这背后藏着巨大的法律陷阱!🚨
牛企老板俱乐部提醒您:绩效不合格≠合法辞退! 劳动法对“不胜任工作”的辞退有着极其严格的标准和程序要求。操作不当,轻则赔偿,重则影响企业声誉,甚至面临行政处罚。
今天,我们就来拆解,到底什么样的“绩效不合格”,才能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 一、法律怎么说?绩效不合格辞退的法定门槛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里的关键点在于:
- “不能胜任工作”≠“绩效未达标”:绩效未达标是结果,“不能胜任”则需证明员工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比如,销售岗位,连续未完成业绩目标,且经过分析证明是其能力不足(而非市场剧烈变化等客观因素),才可能构成“不胜任”。
- “经过培训或调岗”是必经程序! 发现员工绩效不佳,直接辞退是违法的!企业必须先给予改进机会,或进行针对性培训,或调整到更合适的岗位。
- “仍不能胜任”是核心要件:培训或调岗后,员工在新的要求下,依然无法达到岗位基本要求,企业才有解除权。
牛企老板俱乐部警示: 跳过“培训或调岗”环节,仅凭一次或几次绩效考核结果就辞退员工,是典型的违法解除!赔偿金(2N)跑不了!
🔍 二、实操避坑:如何证明员工“确实不胜任”?
很多企业败诉,就是因为无法有效证明员工“不能胜任”。牛企老板俱乐部为您梳理关键证据链:
- 1. 清晰、合理、可量化的绩效考核标准:这是基石!标准必须提前告知员工(最好在劳动合同或员工手册中明确),且标准本身要合理、可衡量。例如,“工作态度积极”这类模糊表述,很难作为“不胜任”依据,而“月度销售目标达成率≥80%”则是可量化的。
- 2. 客观公正的考核过程与记录:考核不能是领导“一言堂”。要有具体的考核数据、评分依据、沟通记录。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有申诉复核机制。
- 3. 不胜任的具体事实证据:如工作差错记录、客户投诉且核实属实的证据、未能完成关键任务的记录等。要能证明是员工个人能力问题导致,而非团队协作或资源支持不足。
牛企老板俱乐部支招: 绩效考核制度务必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向员工公示,确保其合法性!
⚖️ 三、程序正义:解除流程必须合法合规
即使员工真的不胜任,且经过了培训/调岗仍无效,解除时也必须走对程序:
- 1. 培训或调岗的证据:培训要有签到表、培训内容记录;调岗要有正式的调岗通知,说明新岗位职责及要求,且调岗需具有合理性(不能具有侮辱性或惩罚性)。
- 2. 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证据:培训或调岗后,需设定合理的考核期(一般1-3个月),再次进行考核,并有明确的不合格记录。
- 3. 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 4. 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N个月工资(N=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 5. 书面解除通知:明确写明解除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项,并说明原因(经培训/调岗后仍不胜任)。
牛企老板俱乐部特别提醒: 以上每一个步骤的书面记录(通知、签收单、考核表、沟通记录等)都至关重要!它们是仲裁或诉讼时的关键证据。
💡 四、牛企老板俱乐部总结:合法解除绩效不合格员工的“三步法”
- 建标准(事前):制定合法、合理、清晰、可量化的绩效考核制度,并有效公示。
- 给机会(事中):发现绩效不佳,先分析原因。确属能力问题,必须履行培训或调岗程序,并保留完整证据。
- 慎解除(事后):培训/调岗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严格按法定程序(通知、补偿)解除,确保书面材料齐全。
绩效管理是门艺术,合法解除更是技术活!💪 老板们切勿因操作不当,让企业从“优化成本”变成“赔偿大户”。
牛企老板俱乐部,持续为您提供专业、实用的用工风险管控策略,助力企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