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资讯 > 用工合规 > 疫情期间合同到期处理,中小微企业主躲过巨额赔偿的秘诀

疫情期间合同到期处理,中小微企业主躲过巨额赔偿的秘诀

2025-11-26 09:31:51
253人次查看

疫情三年,无数中小微企业在生存线上挣扎。订单下滑、现金流吃紧的同时,人力资源成本却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尤其当员工劳动合同面临到期,一个操作失误就可能触发数十万的经济赔偿金!

💥 真实案例:一份合同引发的百万赔偿危机

2022年某制造业企业主王总遭遇惊魂时刻:因疏忽15名员工合同到期未续签,员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并索赔双倍工资。劳动仲裁裁决企业需支付赔偿金高达127万元!

「当时只觉得疫情期间续签合同不重要,差点把公司赔进去!」王总事后心有余悸。这样的案例在特殊时期并非个例,却暴露了多数企业主的认知盲区。

⚖️ 劳动法红线:合同到期的赔偿雷区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合同到期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已成铁律。但疫情期间的特殊性在于:

  • ⚠️ 未提前30日通知终止: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 ⚠️ 到期后继续用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双倍工资风险
  • ⚠️ 医疗期/孕期等特殊情形终止:赔偿金+补偿金叠加

更关键的是,2020年人社部7号文明确要求: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应顺延至医疗期期满。这一条款让许多企业主措手不及。

🔑 三招合法避险秘诀(附实操模板)

秘诀一:巧用「协商续签」缓冲期

合同到期前30日发送《续签意向征询函》是黄金操作。某餐饮连锁企业采用此方式,在2022年疫情期间成功将200余名员工合同转为弹性用工协议:

「因经营调整,原岗位将于X月X日撤销,现提供新岗位(附职责与薪资),如您同意则续签变更协议,否则合同到期依法终止。」

此操作既履行告知义务,又避免被认定为单方解除,牛企老板俱乐部会员企业实践显示成功率超85%。

秘诀二:善用「客观情况重大变化」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企业因疫情导致停产、转产、经营架构调整,可与员工协商变更合同。某教培机构案例值得借鉴:

  • 📌 第一步:出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亏损报告
  • 📌 第二步:发布组织架构调整红头文件
  • 📌 第三步:向劳动部门报备裁员方案

经此流程后终止到期合同,仲裁支持率提升40%。

秘诀三:把握「到期终止」的特殊窗口

对于非疫情直接影响的岗位,严格遵循三步终止法:

  1. 合同到期前30日书面送达《终止通知书》
  2. 结清工资+经济补偿金(N倍月薪)
  3. 签订《终止协议》明确无争议

重点提示: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仅包含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包含加班费、补贴等,此举可降低30%赔付成本。

🚫 致命误区:这些操作等于主动送钱

❌ 以为「不续签就不用赔」:合同自然到期终止仍需支付N倍补偿金
❌ 用「劝退」代替终止: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2N赔偿金
❌ 忽略特殊群体保护:孕产期员工合同到期终止赔偿高达15万元起

💡 结语:合规是最大的成本节约

某家具企业主李总在牛企老板俱乐部专家指导下,通过规范操作在2021年妥善处理87份到期合同,实际支付费用比预期减少62%。「劳动风险防控的投入,回报率远超任何营销活动」成为他的深刻感悟。

疫情终将过去,但企业依法治理的能力建设永不落幕。掌握规则红线,善用政策空间,方能在危机中守住企业生命线。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