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迎春老师回答:
可以,受侵害的肖像权人和受侵害的著作权人都有权向,请求被告依法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在程序上,两项请求权产生两个不同的诉权,可以分别行使。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肖像权和著作权可以否同时起诉
王萌老师回答:
办理著作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需要提交申请所用材料。 2、登记机构对接收的材料进行核查。 3、通知申请人缴费。 4、申请人缴纳费用。 5、登记机构进行受理申请。 6、审查阶段,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 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陈秀仪老师回答:
临摹作品可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中的第(十)项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的作品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吴迎春老师回答:
对著作权进行的限制是:在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情形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王萌老师回答:
软件着作权侵权的,按照以下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一、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 二、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计算赔偿金。 三、如果行为人是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侵犯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着作权或者与着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陈秀仪老师回答:
著作权人的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吴迎春老师回答:
图片新闻及文字新闻配图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关键在于判断该类新闻是否仅只表达了“单纯事实消息”,即图片新闻及文字新闻配图能否满足作品的构成要件。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如果新闻图片符合以上要求的,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作品,收到著作权法保护;如果不能满足独创性和可复制性的特点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王萌老师回答: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著作财产权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著作权,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财产权在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陈秀仪老师回答: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吴迎春老师回答:
不需要准备材料办理著作权。因为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并不需要当事人提供任何材料,也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法人、其他组织、公民的作品,自完成之日起,自动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相关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