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过后不能上班怎样处理

张媛老师回答:
1、产假过后不能上班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2、当事人只是短期无法上班的,可以和公司进行沟通,让公司按照事假处理;长期无法上班的,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这种情况的,即使劳动者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 【相关延伸】 问: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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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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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实战专家

清华大学特聘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