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员工谁算劳务关系

张媛老师回答:
1、公司的员工,一般都算劳动关系,不算劳务关系。2、劳务关系一般存在私人之间,公司招用员工的,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立法定的劳动关系,不可以用劳务关系来替代劳动关系,未按照法律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报酬,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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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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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实战专家

清华大学特聘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