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张媛老师回答: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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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媛

张媛

绩效管理实战专家

清华大学特聘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