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上夜班有夜班费吗

张媛老师回答:
上深夜班属于正常工作时间的,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助;属于加班的,工作日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休息日加班又不安排补休的,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如: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每日日,40小时每周,167.4小时每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依据法律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中、夜班费。每天8小时工作制是没有任何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8小时全是夜班也是允许的,但如果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则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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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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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实战专家

清华大学特聘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