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令秀老师回答:
股权认购与股权收购的程序相比,股权收购的程序更为复杂。股权认购只需要签订认购协议书即可,不需要尽职调查等程序。股权收购需要确定被收购意向,签署收购意向书,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被收购方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收购方对被收购方开展尽职调查,明确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七条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应当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降低收购价格;
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
缩短收购期限;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