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绪才老师回答:
(1)加强法律学习。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加强对公司法的学习,严格执行公司决议的程式性要求,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作出公司决议。(2)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规定预先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减少冒名持股、隐名持股、股东出资不实、股东抽逃出资等情形。(3)重视公司章程的制定和适用。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宪章,公司应重视公司章程的作用,避免将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设立形式要件而束之高阁,股东之间关于公司治理的约定应当尽量写进公司章程,并在公司运作中严格遵照适用。(4)聘请律师事务所、公证机关等法律专业服务机构对公司决议过程进行指导。实务中,公司股东矛盾爆发后,公司会议召集人为了避免公司股东事后对股东会会议提出程序性质疑,会事先委托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会议过程进行指导,或委托公证机关对股东会会议通知程序和召开程序进行全程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