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媛老师回答:
一、概念不同:
1、撤销:撤销是一种针对行政许可的法律收回行为,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基于实施过程中行政主体或被许可人的违法因素而被行政主体取消其效力。
2、撤回:因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法律依据修改或废止而由行政主体取消其效力。
3、吊销:吊销是一种行使法律处罚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制裁性,被许可人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而被行政主体施以取消行政许可的处罚。
4、注销:是一种程序性法律行为,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而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
二、性质不同:
1、撤销是行政机关的纠错行为,是对实施中存在违法因素的行政许可行为的纠正。
2、撤回是一种补救行为,是因行政许可所赖以存在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发生重大改变,出于对公共利益的考虑而实施的。
3、吊销是行政处罚中的一种资格罚,是针对被许可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的。
4、注销是一种程序行为,并不直接影响被许可人的实体权利,因为在注销之前,被许可人从事许可活动的权利已经灭失或无法实际行使了。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