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绪才老师回答:
申请工伤认定六十天下来结果。法律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果所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的,可在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吴迎春老师回答:
公司要求上夜班,若公司在员工入职时并未告知员工需要上夜班,现在要求员工上夜班,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员工不愿意的可以拒绝变更劳动合同,并向公司说明理由。若公司强制员工上夜班,处理方法如下: 1、当事人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或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反应举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是有权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的; 2、单位虽然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是应当同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的同意。至于白班和夜班或者三班倒这样的特殊事宜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体现; 3、如果没有体现即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单位单方面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很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追究单位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李令秀老师回答:
干半个月应得到相应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有权根据劳动的天数获得相应的报酬,无论工作天数为多少,用人单位都必须支付相应的报酬。单位不发放工资时劳动者可以: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4、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收到仲裁裁决书之后,如果超过十五天不诉讼的,那么就丧失起诉的权利。如果一方不起诉又不执行仲裁作出的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绪才老师回答: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的情形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吴迎春老师回答:
被公司辞退,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除了工资之外,单位解雇是否有补偿,分以下三种情况: 1、违法解除。单位辞退你,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合法解除。用人单位有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无过失性辞退,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无补偿合法解除的情况。如果你存在过失性辞退的情况例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判刑等情况,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你补偿或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李令秀老师回答: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几天是有工资的,只要付出了劳动,就有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张绪才老师回答:
10天的育儿假是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规定在全省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标准和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吴迎春老师回答:
国家产假规定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李令秀老师回答:
农村申请低保的条件具体如下: 1.家庭成员户籍均属本区,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可由家庭任一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 2.家庭成员户籍均在本区但不在同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可以由其中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均不一致的,可由任一家庭成员向其经常居住地提出申请。 3.家庭成员户籍既有本区又有非本区的,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可由一个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的家庭成员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李令秀老师回答:
1、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伤有权要求原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进行经济补偿。同时没有签劳动合同,就表明可能单位在逃避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如果是这种情况,所有的工伤赔偿都应该是由原单位自行承担。包括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交通费等;2、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