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媛老师回答:
1、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违法解约,应当按照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赔偿,即女职工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需要向其赔偿二个月的工资。2、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王翔老师回答:
1、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水平,但是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相应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需要支付三倍工资,休息日加班的,支付双倍工资,下班之后加班的,支付1.5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张媛老师回答:
1、受工伤单位不赔偿反而罚款,是违法的。对此产生纠纷的,协商不成,员工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权。2、公司自定处罚规则,对遭受工伤的员工以事故责任人为由处以罚款,从而变相减轻其赔偿责任,其做法违背劳动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了我国对工伤赔付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我国的工伤赔付不以员工是否存在过错为前提。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王翔老师回答:
1、工伤后续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张媛老师回答:
1、怀孕后,单位给调岗的,是否违法,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2、女职工怀孕之后,不适用原来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调岗,但是不得降低薪资待遇,属于这种情形的,就不违法;用人单位强行调岗,并且降低薪资报酬的,就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去劳动局进行投诉,劳动局会责令用人单位尽快改正。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王翔老师回答:
延期发放工资赔偿标准为应付工资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但需要满足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以及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才有赔偿。劳动者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处理方式:1、与用单位进行协商解决,要求单位补发工资;2、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部门介入与单位进行沟通;3、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张媛老师回答: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同的合同期限可以约定不同的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具体规定如下: 1、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 2、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 3、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王翔老师回答:
劳动仲裁可以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需要向代理人出具委托书,由仲裁机构审查代理人的资格。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作为代理人,1、律师。2、当事人的近亲属。3、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4、有正当理由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不适合作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劳动仲裁代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张媛老师回答:
1、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于签订合同的双方而言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竞业协议的签订是具有商业秘密的用人单位为了让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的保守其商业秘密,因此如果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双方主体适格、按照《劳动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约定了经济补偿、并没有超过2年的年限,该竞业协议就有约束力。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王翔老师回答:
工伤合同期内被辞退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进行赔偿:1、职工的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职工无法定过错的情况下被辞退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进行赔偿;2、因职工的法定过错而辞退的,无需赔偿;3、因其他原因依法辞退的,无需赔偿,只需要依法给付经济补偿金;4、未按照法律的规定辞退职工的,必须按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向职工支付两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