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媛老师回答: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相关纳税负责人在当地的税务大厅进行系统申报,接到申报后,税务机关审查提交材料,进行相关扣费会通知缴税单位。常见的计税方法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李令秀老师回答:
个人独资企业的规定是应当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应税率如下:1、全年收入所得额不超过15000,税率5%。2、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5000-30000的部分,税率10%。3、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30000-60000的部分,税率20%。4、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60000-100000的部分,税率30%。5、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00000的部分,税率3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张绪才老师回答:
个人股权转让需要按照下列程序来办理:1、股东之间要进行协商,并且要按照公司的章程规定进行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对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股权转让之后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到工商管理句进行变更登记,以及给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张媛老师回答:
企业的增值税是指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常见的计税方法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税率一般是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李令秀老师回答:
如果当事人是股东的,可以直接向公司要求查询股东名册,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如果当事人不是股东的,是公司外部人员的,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或公司证明材料到工商部门的档案窗口查询。也可以通过查询公司公开的网站查询公示的股东名册进行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张绪才老师回答:
一般公司上市失败后并不会直接破产,如果经营得当的还可以再次进行申请上市。但上市失败意味着会浪费和消耗了部分公司为上市所作的准备以及损害和动摇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不利于融资。也要注意上市过程中会披露了许多中重要的公司信息,上市失败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竞争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一般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张媛老师回答:
公司挂牌的意思是股票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一般需要的条件是:(1)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2)有健全的公司组织结构;(3)登记托管的股份比例不低于可代办转让股份的50%;(4)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需要注意的是挂牌和企业上市是不一样的,挂牌通常是在地方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而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场所为证券交易所。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第三条 挂牌公司依法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股东人数可以超过200人。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监会豁免核准。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且发行后证券持有人累计不超过200人的,证监会豁免核准。依法需要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证监会应当建立简便、快捷、高效的行政许可方式,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无需再提交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李令秀老师回答:
上市公司和国企的区别是:1、国有企业一般是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而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2、一般是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而上市公司则是通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进行决议。3、国企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张绪才老师回答:
个体户的营业执照是需要注销的,并且营业执照要交回相关工商管理机构。 申请注销的流程是: 1、当事人应到申请办理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的工商局申请办理销户办理手续。 2、销户备案应递交的文档《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团本。 3、如果是代理办理的,授权委托人申请办理销户注册的提交人签订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是资质证实影印件。 4、带上营业执照去所属管辖区的国税局服务厅,看应交税金有没有交清,要办理好完税证明。 5、带上税收凭据抵扣联再度返回工商局,递交完税证明后可以领取到个体户销户通知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因合并、分立而申请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材料。
张媛老师回答:
我国已经取消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企业法人可以在名称中组织形式之前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该企业为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数量不做审查。但各地监管部门将通过强化集团母公司的信息公示,加强对企业集团的后续监管。集团母公司应当将企业集团名称及集团成员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集团母公司公示”栏目向社会公示。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后,公司无须再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分公司设立备案。法律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第一条 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决定》要求,不再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并认真做好以下衔接工作。一是放宽名称使用条件。企业法人可以在名称中组织形式之前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该企业为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企业集团名称应与母公司名称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保持一致。需要使用企业集团名称和简称的,母公司应当在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时一并提出,并在章程中记载。母公司全资或者控股的子公司、经母公司授权的参股公司可以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数量不做审查。二是强化企业集团信息公示。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后,集团母公司应当将企业集团名称及集团成员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本通知下发前已经取得《企业集团登记证》的,可以不再公示。三是依法加强对企业集团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依法对辖区内企业集团及其成员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和核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发现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