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绪才老师回答:
1、口头借款合同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则有效。目前借款合同可以口头约定,但是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2、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是口头协议方式。口头协议的最大弊端是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除非对方承认借贷事实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否则难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张绪才老师回答:
债权转让不是要式合同。债权人在转让债权时,不需要采用特殊的形式,和受让人达到债权转让合意后,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将债权转让的消息通知给债务人。只要债权转让是自愿达到的,就具有法律效力,跟合同的形式没有关系。【相关延伸】问: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张绪才老师回答:
1、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2、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所以民间借贷是借款合同的一种。另有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从事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这种也属于借款合同,但就不是民间借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张绪才老师回答:
1、车辆按揭完之后,并非解除抵押合同,而应该是办理解除抵押手续。2、解除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在按揭还完之后,原先的抵押合同已经因全部履行完毕而终止,此时不存在解除合同一说。3、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车主应当向当时办理抵押登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解押,需要提供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车主提交的材料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出入口踏步件; (三)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属于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变更事项的,加装的部件不得超出车辆宽度。
张绪才老师回答:
1、以小产权房抵债的合同,如果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李令秀老师回答:
1、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签订的质押股权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反之则无效。2、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3、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李令秀老师回答:
保证合同的履行地可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确定:1、保证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确定;2、无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4、通过以上方法无法确定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确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相关延伸】问:保证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答: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信息;2、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3、保证的数额;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5、保证的方式;6、范围和期间等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李令秀老师回答:
1、分公司签借款合同有效,分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还是有效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2、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总公司的授权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该合同一定是无效,除非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明知分公司越权仍旧与其签订合同。因为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授权范围仅对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的定义及类型】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李令秀老师回答:
1、担保合同无效借款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从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但是主合同无效会影响从合同的效力。2、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李令秀老师回答:
1、名为租赁实为借款合同的,其租赁合同属于无效,借款合同应当有效。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租赁合同,应当不具有法律效力,也真实意思表示实施的借款合同,在没有其他无效情形下,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