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绪才老师回答:
1、公司在诉讼被告期间可以注销,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则应当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债权人主张的公司债务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赔偿的前提是债权债务查证属实。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区分注销公司时依法清算和未清算两种情形。如果在当事人起诉后,公司依法成立了清算组,依照公司法等规定进行了清算,则诉讼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当事人可以依照公司清算程序实现自身权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张媛老师回答:
1、公司设立登记时,违反登记规定的,公司登记机构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公司要解散清算,而公司清算期间主体存续,公司注销登记后终止,主体资格消灭。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李令秀老师回答:
1、正常是清算要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如果所有股东同意先退还出资后再按原来出资比例分配或者平分,达成一致可以。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张绪才老师回答:
(1)股权清算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2)公司注销前须进行清算,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然后是成了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资产和债权债务等,制定财产处置方案,清算完毕制定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 (3)因此,公司注销从程序上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注销是要通过全体股东签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张媛老师回答:
公司资产可以转让给个人的,但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并且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才能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 【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相关延伸】公司减资程序是怎样的? 1、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就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承担的具体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企业产权登记变动表。外商投资企业提交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2、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增资的股东会决议或决定内容,修改公司章程。 3、办理前置审批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认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需办理相关的前置审批,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例如,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审批机关有效的批准文件,即向商务部门(局、委员会、部)申请减资审批,换发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4、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告。 6、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7、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减资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涉及实收资本变更或变动的,还应当同时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或申报变动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 【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李令秀老师回答:
1、日常管理:资产卡片管理、资产录入、资产转移、资产维修、资产借用、资产启用、资产停用、资产退出 2、资产盘点:盘点单查询、盘点单录入、盘盈盘亏明细表、盘点汇总 3、折旧管理:计提折旧、折旧月报、折旧年报、资产减值准备、资产价值重估、累计折旧明细 4、报表管理:分类明细统计报表、部门明细统计报表、新增资产统计报表、退出资产统计报表 5、系统管理:操作员/权限、部门/人员信息、资产分类编码、资产属性信息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资产管理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基金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资产管理可以是机构自己的内部事务,也可以是外部的。因此,资产管理是指委托人将自己的资产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理财服务的行为。是金融机构代理客户资产在金融市场进行投资,为客户获取投资收益。在国内资产管理又称作代客理财。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 【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违法的法律责任】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张绪才老师回答:
(1)公司清算后,公司发生合同或者财产权益纠纷,或者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劳动仲裁。(2)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张媛老师回答:
1、公司有债务可以变更法人。公司有债务可以变更法人代表,前任法定代表人在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债权债务直接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个人不承担责任。如果前任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的行为,可以提请董事会、股东会,乃至提请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3、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李令秀老师回答:
(1)申请变更法人登记后,如果不符合变更条件的,可以申请撤销。 (2)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供虚假材料情节严重的,可能导致变更登记撤销。还有,工商部门对不具备条件的办理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也可以依法撤销该变更登记。如果没有法定事由可以撤销变更登记,企业完全可以依法更换法定代表人,再到工商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就是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张绪才老师回答:
(一)股东享有决议撤销权,由于股东会实行资本多数决制度,小股东往往难以通过表决方式对抗大股东。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任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二)对此,公司法赋予小股东请求撤销程序违法或者实体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