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媛老师回答:
1、可以;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 2、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李令秀老师回答:
1、自申请变更登记之日起经过二十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张绪才老师回答:
(1)公司未注册就融资,如果是使用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融资,是为了设立公司的,则是合法的。 (2)如果不具有正当目的,有欺诈故意的,则是不合法的,可能会构成非法集资罪。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发行的原则】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张媛老师回答:
1、公司之间不能质押,质押只能存在与企业与银行之间 2、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 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是贷款本金与质押股票市值之间的比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李令秀老师回答:
1、有劳动争议的公司是可以注销的。因为注销公司是工商管理部门的事情,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或者劳动调解仲裁法的管辖范围。 2、公司解散(注销)前必须先经过清算程序、出具清算报告。清算程序开始后,清算人应当以公告等方式通知债权人; 3、公司有劳动争议未解决,在程序上是可以注销的;但是如果注销违反了法定程序,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张绪才老师回答:
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之间债务承担如下: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2.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保证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因此产生的财产责任,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的,应当自行承担;如无偿付能力的,由企业法人负担。【延伸知识】由于分公司需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因此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子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一般由公司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张媛老师回答:
1、分公司是可以单独作为被告的。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3、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可见,凡依法设立,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是可以作为被告或原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李令秀老师回答:
1.企业倒闭,法定代表人在一般情形下不需要担责。2.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3.《民法典》第61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张绪才老师回答:
1、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承担偿还责任。分公司承担债务的方式是:由分公司以其管理的财产来承担;如果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债务的,则由总公司来承担。 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张媛老师回答:
1、母公司破产可能导致子公司解散清算。因为母公司占有子公司的多数甚至全部股份,母公司可通过召开子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依照法定程序解散子公司,对子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子公司法人资格,收回子公司的剩余财产用以破产清算。二母公司的破产并不必然导致子公司归于消灭。2、母公司可将其对子公司拥有的股份在评估基础上进行转让,转让所得纳入破产财产,但子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保留,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