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令秀老师回答: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对公司负有诚信义务,因此,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系由公司股东制定,并对股东具有约束力。
张绪才老师回答:
分公司是否可以签合同,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种分公司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二、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订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张媛老师回答:
分公司就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李令秀老师回答: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如下: 1、勤勉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诚信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为实现公司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 2、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公司业务时,应毫无保留地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当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利益为先。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李令秀老师回答:
一般挂名监事不需要对公司出现的各种问题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由于监事失职或者过错致使公司受到损失的,则该挂名监事是需要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的。法律明确规定监事如果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张绪才老师回答:
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的。民法典规定中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而存在的。非营利法人组织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但是都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这里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张媛老师回答:
分公司法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本公司管辖之下的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李令秀老师回答:
分公司是不可以做股权变更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股权是投资回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也不能成为合伙人。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度,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张绪才老师回答:
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再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张媛老师回答:
一般挂名监事不需要对公司出现的各种问题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由于监事失职或者过错致使公司受到损失的,则该挂名监事是需要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的。法律明确规定监事如果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